交通部传达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2005-07-13

 
   
  2月2日下午,交通部部长张春贤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张春贤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路水路交通发展,《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是继国务院讨论通过《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三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之后,又一次讨论通过的第三个规划,对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张春贤强调,农村公路是我国公路网的组成部分,是广大农村地区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交通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先通后畅、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建设好农村公路。 
    一是要多方协调、统筹规划,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落实,既要充分调动发挥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又要切实做到不增加农民负担,务必把好事办好。 
    二是要千方百计节约土地,尽量利用老路建设和改造农村公路,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要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东、中、西部的不同特点,结合农村实际制订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三是要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重视抓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商品粮基地和革命老区公路等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促进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方便农民群众的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会议还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 
    副部长翁孟勇、冯正霖、徐祖远、黄先耀及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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