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朝华解读《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技术问题处理意见》之三
发布日期:2013-12-16
改扩建工程交通量预测及适宜的开工时机
1 改扩建工程的设计交通量预测
我国公路交通运输仍处于高速发展期,加之各地社会经济基础条件差异较大,诸多因素的不连贯性导致现有的各种交通量预测模型或参数目前还很难完全适合于我国国情,从目前一些高速公路实际运营情况来看,可行性研究阶段交通量预测结果与实际运营交通量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误差。研究中调研的结果基本能大致得出以下规律:一是高速公路建成初年的运营交通量普遍小于预期,二是中东部地区和重要城际间高速公路从第3-5年之后快速超过预期,三是部分经济发展相对偏低地区高速公路的实际运营交通量长期小于预测值。
所谓交通量预测就是根据历史、现状和未来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以及交通量变化情况,推测路面在设计年限内交通量的增长和变化规律,预测得到设计寿命周期内的交通量。而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本身的交通量预测具有其特殊性,一是原高速公路已在区域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中产生了特定的影响力和惯性力,其交通量已有相对稳定的基础;二是原高速公路的长期运营已经极大地促进了道路影响范围内的GDP增长、城市规模的扩张、产业发展和移动人口增长等,对高速公路的交通量增长反过来又带来了长期和持续的后期作用;三是改扩建后交通条件的改善将进一步诱交通量。通过对沪宁高速改扩建前后交通是的对比分析,归纳出以下基本特性:一是改扩建后一内年的交通量猛增,而其后的增长率逐年趋于稳定,逐步与区域GDP的增长强相关,反映为当年的诱增交通量的增长量大,而其中大车特别是特大型车的诱增量十分明显;二是各区段交通流的增长仍呈不均匀状态,原交通密集路段增长更为迅速。
交通量是公路设计的基础数据,因此研究中提出了如下建议:对改扩建项目进行设计交通量预测时,应对原高速公路对沿线的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充分结合原路历史数据对交通量预测模型和参数进行分析和调整,做出科学的研判。
2 适宜的开工时机
改扩建项目合适的开工时机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包括:经济和政策因素、路网分流条件、原路路况因素、以及其它一些社会因素等的影响。需要选择在何种时机及何种条件下开工建设,是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一个显著特点。正如李华局长在《解读》中指出的那样:“过早开工影响到高速公路已有道路资源的利用效率,过晚则交通量更加饱和,增加改扩建工程实施和交通组织难度,并给沿线社会经济和人民出行都带来更大的影响”。
研究中主要从技术层面进行考虑和分析论证,采用了原高速公路服务水平、交通饱和度等指标,并充分考虑改扩建施工期路网的交通分流压力和改扩建路段必要的通行保障能力来分析论证高速公路改扩建的合适开工时机。
通过仿真模拟,假定路网具有一定的分流能力,当改扩建前高速公路服务水平达到二级下限值时,按100%和50%的大车控制率推算出来施工路段的V/C比分别是0.80~0.67和0.91~0.75(对应设计速度为120~80km/h的高速公路)。显然施工路段大车控制率为100%、原路服务水平达到二级下限值时,施工路段服务水平刚刚能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只降低一级的要求,而仅控制50%大车时,已不能满足这种约束要求。反过来,通过反算,满足这种约束要求的原路服务水平应控制在二级下限之前,V/C值控制在0.55~0.65较为合适,此时的交通状态在李华局长的《解读》中已作出了描述,不再冗述。
研究中对国内沈大、沪宁、沪杭涌、河南安新、陕西西宝等不同地区的8条典型的改扩建项目的开工时机进行了调研和反演推算,其平均改扩建时间是新建通车12年之后,平均V/C值为0.59,调研结果与模拟推算的结果基本对应。
另外,部分省地方性技术标准中对改扩建时机进行规定的有:江苏省《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技术标准》规定高速公路扩建时机取V/C在0.50-0.58之间时;河南省规定改扩建时机原则上不宜大于0.7。反映出东部相对发达和经济实力相对较强的地区,考虑到交通量增长速度快于预期,对高速公路改扩建的时机有进一步提前的需求;而在中部经济水平相对平均的地区,交通量增长较快,但其经济实力和交通量增长速率还达不到沿海地区的水平,高速公路改扩建时机相对较迟,但也未超过二级服务水平,属正常状态。